学生们很警惕,“做兼职要先办手机卡交公司”是骗局
“想兼职吗?”“想!”
“为了方便工作,做兼职要先把手机卡交给公司,还有一部免费手机可以拿到!”
面对这样的诱惑,许多大学生和农民工相信,事实上,有人设计“计划”欺骗你的手机卡,然后你的个人信息被拿走用于欺诈和其他非法活动。
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有两名犯罪分子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他们仍然从大学生和农民工那里购买大量实名电话卡,并将其出售给海外供他人使用。违法所得共超过12万元。
余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周两个月监禁,罚款8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周和尤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的“生意”是一种犯罪,但也成为了这种犯罪的第一个被判刑的人。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的典型案件。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处理的周、尤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已成为典型案件。
三辆大巴载130人异地办卡
福建省厦门市的尤某几年前开始了电子烟业务。2019年初,他通过朋友认识了海外人员凯文(化名)。双方添加微信后,尤想通过凯文将电子烟销往国外,但对方没有回应。10月,凯文主动联系尤,说有一项业务可以做,那就是办理国内实名制手机卡,数量越多越好。
随后,尤某找到了自己多年的商业伙伴——浙江省余姚市的周某,开始一起倒卖实名制电话卡到国外赚钱。
有了这个小组,周在小组中发布了房地产电话销售兼职招聘信息,要求申请人到附近电信公司营业厅申请实名手机卡,然后提交卡,公司将把电话卡和手机寄回申请人,并补贴相关卡费。这样,周某一下子骗了20多名学生申请杭州实名制手机卡70多张。随后,周某、尤某以每张225元的价格将这些电话卡全部卖给凯文。
“北京的卡价格更高!凯文又给尤某发了一条信息,但周某、尤某暂时没有渠道。然而,尝过“甜头”的周和尤并不打算放弃这项赚钱业务,继续寻找不同的渠道获得电话卡。他们专注于缺乏警惕的农民工。2019年11月中下旬,周某和尤某通过朋友圈、微信群招聘兼职人员办理电话卡,在河北省保定、石家庄等地招聘了130多名农民工。随后,他们租了三辆公交车,将130多人从河北带到北京办理北京实名制手机卡约400张,然后以每张260元的价格再次卖给凯文。
诈骗电话以大学生的名义出现
2019年11月11日上午,在杭州市余杭区从事财务工作的李某突然接到电话,对方自称上海市嘉定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称李某身份信息在该中心办理医保理赔,赔偿1万余元。
石家庄约兼职学生
李很困惑,很快说他没有去过上海嘉定,也没有申请医疗保险索赔,对方说这涉嫌保险欺诈报警,并把她的电话转到另一个电话。这一次,与李某交谈的人自称是上海市嘉定区公安分局的警官,称如果涉嫌保险欺诈,他将被判刑。如果他没有保险欺诈,根据目前的情况,这也会影响她的信用调查。李某一听惊慌失措,赶紧要求对方查清楚。对方说要加快处理这件事,就要冻结李的银行账户,然后检查钱是否转入她的账户。
李同意了对方所谓的“案件处理需求”的要求,并互相添加了QQ朋友。在QQ聊天中,有两个人和李的语音聊天,一个是刚刚声称是上海嘉定区公安局的A警官,另一个是上海嘉定区公安局经济调查旅的B警官。
在QQ上,A警官给了李一个链接,李按照指示输入了他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B警官给了李一系列数字,说是医疗保险案件的案件号码。然后,B警官让李把银行卡里的钱转到支付宝,然后把支付宝里的钱转到她的一家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上。经过一番辗转反侧,李的银行卡被冻结了。
随后,两名“警官”要求李给他们单位的银行卡账户。这时,李警觉起来。当对方要求她支付押金时,李觉得自己遇到了骗子,并立即报警,但银行卡上的16万多元已被转移。
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局发现,最初给李打的诈骗电话号码是杭州某大学生新办的手机电话卡,然后向学生了解情况。学生说他刚拿到卡,其他人一无所知。同时,在周某和尤某将电话卡卖给凯文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全国各地收到了多起类似电话诈骗的报告,诈骗金额超过200万元。诈骗电话指向与周某和尤某卖给凯文的实名手机电话卡有关。
经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发现周某和尤某有重大犯罪嫌疑,因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1月底逮捕了他们。
涉案人是否知道定罪的关键
2019年11月1日,“两高”联合发布了《关于处理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非法使用信息网络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的认定。
杭州市余杭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也是浙江省首起涉及“两高”司法解释后“两卡”(手机卡、银行卡)的犯罪案件。
余杭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立明说:“这意味着处理此案没有先例可循,对打击‘两卡’犯罪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因此定罪和量刑应谨慎。”。
案件立案侦查后,医院互联网检察室检察官作为专门办理新型疑难复杂网络犯罪案件的部门,立即提前介入案件,多次与公安机关协商,明确取证重点和侦查方向。
“本案涉及卡头、卡商、中介等150余人,涉案人员众多。如何把握打击范围,如何把握定罪量刑的证据标准,都是当时面临的突出问题。”余杭区检察院互联网检察办公室主任吴晨璐对当时的案件处理记忆犹新。
为了准确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购和销售“两卡”活动的犯罪团伙,一方面,医院指导公安机关提取和分析电子数据、获取资本流动等客观证据,并获得关键证据证明涉案人员周和尤的主观知识。
“当时,我们也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北京400张实名电话卡无法核实具体号码,无法核实是否有其他犯罪事实。”吴晨露表示,为了加强指控证据,医院通过对被告手机电子数据的审查,引导公安机关根据聊天记录中反馈的部分号码,通过反欺诈平台,核实全国各地被上述手机卡欺诈的受害者。
重点打击“卡头”“卡商”
经过仔细审查,2020年9月21日,法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周某、尤某提起公诉,并结合被告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骗取公民个人信息等从重处罚的情况,提出判刑建议,最终由法院判决。
“目前,涉及‘两卡’的犯罪问题突出,社会危害严重。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打击非法销售、租赁“两卡”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专门从事非法收受、销售“两卡”活动的犯罪团伙,切断“两卡”非法销售的黑灰色产业链。作为探索者和实践者,我们在处理周和尤的案件时,为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和参考。没想到会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典型案例。陈利明说。
陈立明告诉记者,为了做好案件处理的后半部分,医院坚持打击与治理、处罚与预防相结合的模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源头,突出案件处理的效果。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大量大学生被骗办卡后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医院首先对涉案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建议相关高校优化普法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为“关键少数”群体的作用,规范学生兼职和就业指导,得到高校的认可。
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淘宝公司到社区等地宣传防止“两卡”诈骗。
针对普通公众反欺诈意识薄弱的实际情况,医院还通过了“在线” 线下多角度、多方向开展反诈骗宣传活动。医院还结合司法办案进行了交流讨论,加强了“两卡”案件处理的指导作用。今年1月25日,由校企检察院联合主办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司法实践研讨会在余杭区检察院举行。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专家以远程视频的形式进行了指导。省、市三级司法实践部门的专家学者和代表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我们将继续坚持“打击、判断、预防、宣传”的综合案件处理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案件的处理。以基层司法实践,帮助浙江省委提出的法治中国示范区和安全中国示范区建设。”法院检察长陈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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