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吉林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3类7起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案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公安部的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作用,依法打击和处理一批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案件,有效保障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了进一步发挥法治在保障和促进疫情防控方面的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省委政法委员会协调省公安厅总结梳理了近期部分涉及疫情的典型犯罪案件,并将陆续公布。现再次公布3类7起案件:
一、魏某等2起涉嫌诈骗案件
案例1:1986年11月出生的魏某,辽宁省辽阳县居民。2020年1月22日至2月5日,魏利用疫情期间部分群众急购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聊天销售口罩,骗取浙江、辽宁、重庆等地6名受害者共计13.7万元。2月6日16时30分,经过精心部署,白城市公安局迅速出击,在白城某家园社区成功抓获魏,当场收缴了两部手机和三张银行卡,并扣押了3.7万元赃款。本案是迄今为止全省最大的涉疫电信网络诈骗案。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梅河口维港城鸡头
案例2:薛某,男,1978年8月出生,通化市惠南县居民。疫情发生后,薛某在微信群和QQ群发布信息,假设有口罩吸引顾客,客人付款后会屏蔽联系方式,从而诈骗钱财。梅河口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经过两个小时的不懈追踪,于2月6日18时在梅河口市维港市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薛,并当场缴获了手机、银行卡等犯罪工具。经初步核实,薛某作案3起,涉案6000多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已被依法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刘某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案件
梅河口维港城。刘某某,女,1990年6月出生,长春市二道区居民。自2020年1月下旬以来,曾担任医药投资经理的刘某作为中间人,联系了外省10万家医药企业的医用口罩供应。后来,企业发现口罩是假冒伪劣产品,并将其退回。刘某退还企业付款后,为减少损失和盈利,将部分假冒伪劣口罩销售给其他医药企业,获得6.1万元。2月6日,长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调查支队根据外国警方的调查通知,迅速成立专案组,成功抓获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犯罪嫌疑人刘。目前,刘某已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三、翟某某等4起涉嫌妨碍公务违法犯罪的案件
案例1:翟某某,男,1977年7月出生,白城桃南市居民。2020年2月9日11时许,翟某某拒绝配合疫情防控登记检测工作,辱骂测温登记站工作人员,然后强行闯卡离开。桃南市公安局光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在依法传唤翟的过程中,翟赤身裸体,反复脱下警察穿的衣服,拒绝配合警察的工作,咬了警察的手。到案后,翟某某供认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2:白山市江源区居民徐某某,男,1979年10月出生。2020年2月9日8时40分,徐某某在白山市江源区某邮局道口卡点拒绝执行“八项禁令”规定,与现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后,驾驶白色轿车强行闯卡离开。接到报警后,江源区公安局城墙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当天10点左右逮捕了犯罪分子徐某某。经讯问,徐某某供认驾驶闯卡违法行为。江源区公安局给予徐行政拘留5天,拒绝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并处以300元罚款。梅河口维港城六楼。
案例3:金某1,男,1960年12月出生,延边州龙井市居民;金某2,男,1979年10月出生,延边州龙井市居民。2020年2月5日下午,金某1容留15人在自己经营的棋牌室打麻将,并共同参与。2月6日晚,金某2号召3名朋友到自己的棋牌室打麻将。延边州龙井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当场查获了所有违法人员。根据有关法律和政府决定,金某1行政拘留7天,金某2行政罚款200元,其他18人受到批评教育。
案例4:1976年9月出生的王某某,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居民。2020年2月4日13时许,王拒绝配合金珠镇政府工作人员防控疫情,故意损坏电子温度计,对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接到报警后,吉林市公安局龙潭分局金珠派出所民警迅速将违法行为人王某强行传唤到案。经讯问,违法行为人王某供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龙潭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进行了行政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
(转吉林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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